北京治疗皮肤病好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jc/160306/4781490.html 中国网财经11月26日讯据证监会网站消息,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或公司证券代码:)于年3月5日和4月23日分别与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久煤业有限公司签订转让伊金霍洛旗安源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协议,并在年3月6日和年4月25日相继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上述两项交易合计金额18.5亿元。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11月修订)》9.3、9.10等的规定,上述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并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仅由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卫晖,董事尹成国、王文彪三人商议决策经公司OA流转签批即签订相关协议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经监管督促,上述股权出售事项公司已于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年6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卫晖,董事尹成国、王文彪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的主要责任人和决策人,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上述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要求不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徐卫晖、尹成国、王文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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