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7/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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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65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年10月5日(星期三)07:00起,在阿镇、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乌兰木伦矿及老干区进行全域核酸检测,实行相对静默管理。

一、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在规定采样时间内主动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二、采样时要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身份证。采样前1小时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减少人员接触。

三、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与本次核酸采样。接种新冠疫苗24小时内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以免出现误检。

四、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采样现场秩序,对干扰、阻碍核酸采样,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旗、镇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阿勒腾席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乌兰木伦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伊金霍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札萨克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纳林陶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红庆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苏布尔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5日

丨来源: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丨责编:刘博丨校对:刘晶

丨审核: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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